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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政策

Holle禾樂純境(即https://www.holle.com.tw/,下稱「本網站」)是由小蟻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所經營之網站,本公司十分重視您的個人資料安全,故依據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一項(如為間接蒐集之個人資料則為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您告知下列事項,如經您詳閱並簽署本隱私權政策者,即代表您同意本公司得以蒐集、處理與利用您於本隱私權政策內所載之個人資料:
如經您詳閱本隱私權政策或使用本網站之服務,即代表您同意本公司得依照本隱私權政策蒐集、處理與利用您的個人資料。若您不同意本隱私權政策之全部或部分者,請您停止使用本網站服務。
甲乙雙方關於個人資料之權利義務,依本隱私權政策與其他乙方頒布關於本網站之規定訂定之。倘本隱私權政策與其他規範有衝突,本隱私權政策優先適用。

 

  • 蒐集之目的:

    1. 本公司將於本網站及本公司運營所必要之目的內,蒐集、處理並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包含:

      1. 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2. 提供及維護本網站之服務。

      3. 物流寄送。

      4. 開發及改善服務內容。

      5. 基於管理客戶資料之必要,從事市場調查、行銷,以及記錄客戶之消費記錄與相關的支付訊息。

      6. 其他業務附隨事項。

      7. 防止未經授權之使用。

    2. 以上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法定編號包含 (詳細內容請參照法務部公告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w1] :

  1. ○○一  人身保險。

  2. ○四○ 行銷。

  3. ○六三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4. ○六七 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

  5. ○六九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6. ○九○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7. ○九一 消費者保護。

  8. ○九三  財產保險

  9. ○九八 商業與技術資訊。

  10. 一○七 採購與供應管理。

  11. 一一八 智慧財產權、光碟管理及其他相關行政。

  12. 一二五 傳播行政與管理。

  13. 一二九 會計與相關服務。

  14. 一三二 經營傳播業務。

  15. 一三六 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

  16. 一四八 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17. 一五二 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

  18. 一五七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19. 一八一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1. 本公司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含以下內容(以下稱「個人資料」):

      1. 個人基本資訊:
        性別、年齡、身分證字號、電話、地址、電子郵件、憑證序號,以及其他得以特定您並與您聯繫之個人資訊。

      2. 財務與支付資訊:
        信用卡號碼、金融機構帳戶資訊、第三方支付業者提供之電子帳戶資訊,以及其他與負擔本服務費用有關,而於過程中揭露之付款資訊。

      3. 技術資料:

您因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技術數據,例如:IP 地址、登錄時間、位置資料、財務交易資訊以及其他得以辨識個人休閒活動及興趣、生活格調等之資料。

  1. 其他與本服務相關而得直接或間接識別使用者身分之資料,例如:您提供之物流資訊、參加優惠活動提供之資料。

<>(二)[w2] :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地區、方式

  1. 期間:

於本公司營運期間內、法令所定應保存之期間內及雙方合意約定期間內(以較長者為準),持續保管、處理及利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

  1. 對象:

    1. 除非符合下列其中一種情況,本公司不會與本公司以外的公司、機構或個人分享您的個人資訊:

      1. 事前徵得您同意。

      2. 本公司關係企業。

      3. 配合司法單位之調查或使用。

      4. 配合政府機關依職務需要之調查或使用。

      5. 維護您以及第三人之合法權益。

      6. 為免除您及第三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7. 為防止您及第三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8. 基於法律原因:本公司於必要時將遵循中華民國法律、命令、傳票、裁判、判斷及處分要求的內容,提供適當的資訊予法定機構。

      9. 未完成提供服務或履行個別合約之必要,如提供予業務合作夥伴(包含物流商、金流處理商、本公司之合作夥伴、系統維護商等)。

    2. 倘本公司以去識別化之方式處理(遮罩、加密、模糊化等)、利用您所提供之資料,則去識別化之資料已無從與您之個人身分相對應。您知悉並了解,除維護該等去識別化後之資料使用不會侵害 您或第三人法律上之權益,本公司並無義務針對已經去識別化後之資料,採取個人資料保護之程序。

  2. 地區:本公司營業、提供服務之地區。

  3. 利用方式: 合於法令規定之利用方式。

  4. 保存方式: 本公司將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二條之規定,提供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之技術與安全維護措施,以妥善保護您的個人資料。

 

  • 權利行使: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您就本公司保有您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1. 得向本公司行使之權利:

    1. 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

    2. 向本公司請求製給複製本。

    3. 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

    4. 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向本公司請求刪除。

  2. 行使權利之方式:

您需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申請,您得寄送電子郵件至【supports@ant-solutino.com】(為避免電子郵件系統漏信或其他原因無法收悉,以本公司回覆收悉為準)或以書面郵寄至【高雄市鳥松區忠孝路53號】方式聯絡本公司。本公司有權拒絕以口頭、電話或其他無法形諸文字之方式所提出之請求。

  1. 本公司可能會先要求您應出具相關資料以證明身分,您並應指明要行使權利的資訊,本公司可能向您酌收必要之成本費用。

  2. 若本公司認為您行使本條之請求有妨害國家安全、外交及軍事機密、整體經濟利益、其他國家重大利益、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妨害本公司或第三人之重大利益之疑慮時,本公司將會拒絕您的請求,並提供拒絕之理由。

 

  • 特別約定:

    1. 本公司可能透過第三方網站,如Facebook、instagram及類似社群服務,於取得您的同意後,將部分本網站的資訊發布於您的社群活動資訊頁面,若您不同意訊息之發布,請您勿點選同意鍵,或於事後透過該社群服務之會員機制移除,或拒絕本網站繼續發布相關訊息。

    2. 若您所填寫之送貨地址、聯絡人、聯絡方式等非您本人之個人資料,您承諾已取得該當事人之同意提供予本公司,並將前開法定告知事項代本公司告知該當事人。若因此對該當事人造成損害,應由您自行負擔一切責任,與本公司無涉。

 

  • 個人資料之正確性:

您得自行決定是否提供本公司要求之個人資料。您應確保提供予本公司之個人資料係完整、正確、真實且最新。如未依上述要求提供,可能導致您無法繼續使用本服務。
 

  • 未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您若未能提供或依照前條規定提供個人資料時,本公司將無法完整履行本公司之服務內容,本公司得視具體情況,向您終止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務。
 

  • 第三方網頁

本網站的網頁可能提供第三方之網路連結,如您進入該連結,您將會離開本網站,而您後續提供給第三方網站之個人資料或第三方網站蒐集、處理及利用您所屬之個人資料,均非本隱私權政策之適用範圍。您應先行審閱第三方公司之隱私權保護聲明。
 

  • Cookie

為提供最佳服務,本網站可能會在您的裝置設定寫入Cookie,若您不願接受,可透過設定您的裝置以拒絕Cookie寫入,但可能會導致本公司無法提供部分或全部之服務。
 

  • 爭端解決

倘因本隱私權政策而衍生訴訟,您同意由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隱私權政策之修正

本隱私權政策自您簽署時起生效,惟將因應法令修訂隨時進行適當之修正,並更新於本公司之網站或其他處所,以便您閱覽。倘您持續使用本網站之服務,即代表您同意本隱私權政策及更新之內容;若對本隱私權政策有任何建議或疑問,您可以透過第四條所載之聯絡方式,聯繫本公司。
 [w1]例示如左,可依貴公司商業模式,參閱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 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aspx?LSID=fl010631) 進行補充。
 [w2]例示如左,可依商業模式參閱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 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aspx?LSID=fl010631) 進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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